近日,農業農村部發布第161號公告,取消25項證明事項,其中有8項與畜牧獸醫相關的證明。
部門規章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目錄中有5項畜牧獸醫相關證明。一是辦理鄉村獸醫登記所需的從業年限證明;二是申請新獸藥臨床試驗所需的試驗承擔單位資質證明、獸藥GMP證書、獸藥生產許可證、使用一類病原微生物的批準文件的復印件;三是進口獸藥申請所需的獸藥生產許可證、進口獸藥注冊證書、獸藥注冊證書、生產產品的批準文號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四是獸藥產品批準文號核發所需的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GMP證書、進口獸藥注冊證書的復印件;五是動物及動物產品補檢提交證明中的動物及動物產品來自非封鎖區的證明。前四項取消后不再提交證明,后一項取消后改為提交書面承諾。
規范性文件等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目錄中有3項畜牧獸醫相關證明被取消。一是獸藥注冊需要提交的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GMP合格證、進口獸藥注冊證書或獸藥注冊證書、臨床試驗批準文件、使用一類病原微生物的批準性文件的復印件;二是部本級獸藥廣告審查所需的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產品批準文號、法定獸藥質量標準、進口獸藥注冊證書、獸藥注冊證書、進口獸藥質量標準、獸藥標簽和說明書樣張的復印件;三是高致病性動物疫病微生物科研項目生物審查提交證明中的擬使用實驗室的同意使用證明材料。前兩項取消后不再提交證明,后一項取消后改為提交書面承諾。(來源:河南省飼料工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