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二屆江蘇畜牧業博覽會暨首屆優質畜禽產品展銷會組委會為維護展覽會的良好秩序,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展會安全順利進行,依據政府有關法規和展館實際,制定本規定如下:
(一)、加強證件的使用管理,控制館內人員流量。展會應統一制作,貼有照片、編號、蓋有印章的有效證件。參(布)展人員須佩帶證件進場,并服從安保人員的檢查,證件不得轉借,遺失立即向主辦單位報告。
(二)、展廳內嚴禁吸煙,嚴禁動火焊接,嚴禁攜帶和展出各種劇毒品、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嚴格執行展館防火規定,違者視情給與嚴肅處理。如有特殊動火要求及充裝氫氣球必須報公安消防局審批,并報國展中心相關部門備案等。
(三)、所有攤位、展品、廣告牌等的布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影響展廳消防設施的使用。不得跨區布展,黃線內嚴禁布展。
(四)、展館攤位裝修、搭建按照市公安局消防局關于《南京國際展覽中心舉辦展覽消防安全須知》的要求執行,所用材料必須進行防火阻燃處理。
(五)、參展單位應如實向中心現場服務部門提供用電負荷,自覺執行關于《特殊裝修施工管理規定》,嚴禁私接線路和超負荷用電,自帶電工必須持有上崗證,服從現場服務部門對用電安全的管理。
(六)、參展單位不得在展廳堆放非展物品,布展時的包裝物品等可燃材料應及時清出館外,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場所。每日閉館前應及時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遺留火種并切斷電源后方可里開展位。
(七)、室內展出的車輛油箱內的燃油不得超過紅線。進場的機械、展品按承重規定不得超重,服從中心物業部門對所用設備、設施的檢查管理。
(八)、布、撤展貨車按主辦單位規定的時間節點進場,按指定地點臨時停放,卸貨(裝貨)后立即駛出大院,貨車嚴禁在院內過夜。展出期間進館車輛按規定路線行駛,按指定位置停放,未持有展會通行證的車輛按規定收費,所有車輛應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疏導。
(九)、展位搭建須嚴格遵守展館的承重限定及限高規定:一層DE廳限重3噸/平方米、限高為5米、單位總重12噸,一層F廳限重5噸/平方米、限高7米、單位總重15噸,二層展廳和卸貨平臺限重0.8噸/平方米、高跨部分限高11米,低跨部分限高7米、單位總重6噸,多功能廳限重0.4噸/平方米;
(十)、在中心發布的廣告須符合《廣告法》的規定,并遵守《南京國際展覽中心廣告安全管理規定》。在中心發布的廣告須提前向中心相關部門申報,簽訂廣告安全責任書。廣告牌的搭建必須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要求;室外廣告牌應具有抵抗暴風雨襲擊的能力。
(十一)、參展商須在展覽會規定的時間進場布展、參展、撤展,遵守開閉館時間。開展后未按時到位或閉館清場前提前離開展位,展品丟失、損壞,責任自負。參展商在展期內要妥善保管個人的提包、現金、手機、證件等貴重物品,不得隨意丟放在展位上,貴重展品要定人看管,提高警惕,嚴防盜竊、詐騙行為。
(十二)、若發生燃、爆等突發事件,要保持冷靜,服從公安、保衛人員指揮,盡快疏散到廳外。
(十三)、未提事宜,均按市公安、消防機關有關規定執行。